问君能有几多愁
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像是做了一场华美的梦,你停留在最美的回忆里,迟迟不愿醒来。踏着春天将近的脚步,徘徊在无尽的忧伤里,一切都太匆匆了。
历史的滚滚长江中,有这样一颗璀璨的明珠。虽然他没有什么可以流传于世的政绩,可是他在词方面的造诣,足以使他熠熠生辉。他,就是南唐后主李煜。说实话,我并不是十分喜欢李煜的词,尽管他的《虞美人》流传于世,从来都不缺少谈论者。
一代帝王,或如武帝马上得天下或如太宗文治定乾坤。可偏偏他,既乏文韬又缺武略,日日沉溺于自己的宫廷生活中,写出来的也都是一些伤于轻艳的曲词。如此奢靡,国焉能不亡。你要将你的臣民置于怎样的水深火热之中呢?
即便是后来被俘,写出了人生中最令人称颂的好词,我也固执地认为那是国破家亡应有的悲怆吧。许是他的悲切着实动人,我竟忍不住要走近他,了解他,在这样静谧的午后,翻开他的人生。
李煜的人生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从韬晦到即位,二是宫廷的享乐生活,三是从被俘到被毒死。
1、天生帝王相,无心帝王梦
李煜是中宗李璟的第六子,初名从嘉,号锺隐,别号莲峰居士。961年即位时更名为煜,字重光。李煜既然是第六子,那么按道理来讲皇位不可能轮到他来继承。退一步来说,纵然长子早逝,他前面还有好几位哥哥,为何李煜能成为九五之尊呢?
据史料记载,李煜的相貌是丰额骈齿,一目重瞳子。这样与生俱来的长相,可谓大富大贵。唐高祖李渊便是丰额。而骈齿是指有两排牙齿,周武王和孔子也都是骈齿。重瞳子自然更不必说,虞舜、项羽、齐桓公、汉武帝皆为重瞳子。李煜具备了这么多先天优势,又怎么能不做皇帝呢?
然而这样惊人的富贵相却引起了李煜的大哥,当时的太子弘冀的嫉妒。弘冀早年便立下赫赫战功,被立为太子。但是他的父皇中宗李璟却想遵照先主李昪的遗愿将皇位传给他的弟弟晋王景遂。出于想做皇帝的野心,弘冀就用毒药把自己的叔叔残忍地害死了。也许是因为他太过急功近利、锋芒毕露,引起了李璟的警惕,不久他便不明不白的死了,没有人知道原因。更为离奇的是,李煜的几个哥哥也年纪轻轻也相继去世了。就这样,李煜继承了大统。
字锺隐,别号莲峰居士。从李煜为自己所起的别号中我们就可以看出他其实是不想做这个皇帝的,锺隐,已然有隐居之意。他也果真在山上隐居过一段时间,想要远离王室的争斗、骨肉的残杀。也许只有远离尘世,才能使他的心忘却鲜血淋漓。在他亡国之后,曾给赵匡胤写过一封《即位上宋太祖表》提到想要向巢父、许由、伯夷、叔齐那样归隐山林。
浪花有意千重雪,桃李无言一队春。一壶酒,一竿纶,世上如侬有几人?
一壶清酒,一杆鱼竿,如此恬静的生活,自斟自酌,逍遥且快活,又何须羡慕帝王生活呢?
2、莺歌燕舞起,灯红酒绿中
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笙箫吹断水云间,重按霓裳歌遍彻。临风谁更飘香屑,醉拍阑干情味切。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蹄清夜月。 ——《玉楼春》
夜晚,华灯初上,宫娥们却没有安寝。她们细细的描了妆像鱼儿成群结队地来到大殿之上。笙箫阵阵感染了所有人,宫娥们跟随着这音乐跳起了《霓裳羽衣曲》,这样的生活仿佛置身于天堂。在一片热闹声中,飘出阵阵熏香气,观看者即兴拍着栏杆早已沉醉其中。美好的生活总有结束的时候,只是不要闲置了这烛花红,在明亮的月光下踏着轻快的马蹄再继续享乐吧!
李煜的生活果然奢靡,都说帝王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可后宫的佳丽又何止七十二人呢?朝堂本是天子大臣议政的场所,而今却上演了一场惊艳的歌舞会。晚上享受良宵,白天昏昏欲睡,连早朝都免了,国家如何能治理的好呢?
明亮的大殿里,此刻只剩下滴滴红烛泪静静流淌,那是我为你流下的点点忧伤,你怎懂得。或许你早已知晓,只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其他的,不愿去想,更不敢想。
李煜有过两位皇后,大周后周蔷和小周后周薇。她们都是朝中宰相周宗的女儿。娥皇和李煜随时包办婚姻却难得的圆满。李煜善诗词、精书画、知音律,娥皇通书史、能歌舞、工琵琶。两人爱好相仿,婚姻自然是一路好景色。据说,这首《一斛珠》是李煜和大周后新婚期间的作品。
晚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儿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罗袖裛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晚上我为你化了妆,涂了精致的口红。张开樱桃似的小嘴,露出玉一般的牙齿,为你唱一曲清歌。不小心或许是故意打翻了酒杯,酒洒在我红色的衣服上,让这喜庆越发鲜艳、浓郁。我斜倚在绣床边上,随手拿起一团红茸,嚼烂了唾向我的情郎。
那天,我穿了鲜红的嫁衣,涂了最美的妆容,在你面前跳一支妖娆的舞蹈,远远看去像是一团火焰在燃烧。你吹一支箫和着我的舞蹈,箫声悠扬。就是在这样的夜晚,你牵起我的手,我成了你的新娘。你说,生死挈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大周后是活泼的,她的开朗似乎有着无穷的感染力,让李煜对她宠爱有加。她亦是个有才情的女子,在民间搜集失传的《霓裳羽衣曲》残谱,与心爱的人一起在爱情的甜蜜里跳一支酣畅淋漓的舞蹈。恍惚间,似玉环重生,六宫粉黛失了颜色。
这样恩爱的日子持续了十年戛然而止。她病了,而且一病不起。
我总愿意想,起初的他一定是茶饭不思的。她的虚弱,像一片羽毛,他心疼,却无策。
接下来的故事似乎跟悲伤沾不上边了。因为她来了。
周薇跟姐姐是两种性格的女子。周薇更文静,带着古典淑女的美丽,令李煜一见倾心。他很快将卧病在床的结发妻子抛到九霄云外,跟自己的小姨子享受着二人世界的欢愉。
据传,周薇的脚很小很美丽,宫中人纷纷将自己的脚裹起来,希望得到圣上的垂怜。李煜曾特谕工部限期用黄金铸造了一朵六尺高的巨型莲花,宫人穿上特制的鞋子,下面雕刻出莲花的形状,在舞台上翩翩起舞,步步生莲,曼妙非常。
起初他为大周后写词,如今这才情都给了周薇。她为出来见他,费尽心思。他亦怜爱她,为他作《菩萨蛮》。
花明月暗笼轻雾,今霄好向郎边去!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
画堂南畔见,一晌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
始终不明白,两个人的约会为何要弄得如此隐秘,难道是怕大周后知晓?将死之人,得知又能如何,一个是她宠爱的小妹,一个是她深爱的丈夫,纵然她想要阻止,却也无能为力。我无法想象,一个女人,承受着怎样病痛的折磨,抱着怎样的心态,忍受着自己丈夫的背叛,独自踏上黄泉之路。彼岸花开,下一世,我还会遇见你吗?君王身边从来都不缺乏女人,多一个少一个,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不过这首词还是把当时主人公紧张的心态刻画出来了。事实证明他们俩也确实恩爱,之后的十年里,他都待小周后很好。在他被毒死后不久,小周后也随他而去了。
爱情来临,我们无法阻止。这种强烈的感情,纵然是飞蛾扑火,也心甘情愿。爱过,便会懂得。如果不试一试,又怎知其中难以言说的滋味呢?如果你爱一个人,那么请你告诉他,给彼此一个机会。也许转身我们就成了陌路,可毕竟命运给过我们一次相遇的机会,让我在最美的年华里,与你邂逅。
3、纸醉金迷灭,覆水难再收
976年到978年里,是李煜一生中最为凄惨也是最为辉煌的三年。就在976年,他褪下黄袍,臣服于赵匡胤的脚下,他,做了亡国之君。
他真是该在这个盛气凌人的天子面前耀武扬威一次,要杀要剐悉随尊便,总好过日日胆战心惊看别人的脸色好。只是他的性格太懦弱了。他怕死,甚至连自杀的勇气都没有。
赵匡胤封他做了违命侯,从此他的囚禁生涯开始了。
初到北国,他的词里全是他日思夜想的嫔妃们,想来这等昏君,真是死不足惜。
四十年来家园,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销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离别歌。垂泪对宫娥。
三千里的山河,再也不会属于他了。囚禁的日子里,日渐憔悴。不禁让他想起离开故国时教坊里演奏的别离歌。国家终是在他手里亡了,对不起的该是他的大臣和子民,可他恋恋不舍的却是曾经的宫娥。不过,这正说明他有真实的一面。他本不适合做皇帝,都把爱给了他心爱的女子们。这一点,让我想起在他之后那个绝代的词人柳永。为伊消得人憔悴,我也无悔。古代的女子地位低下,能得这样一个知音也好。李煜,亦是可怜之人。
我本不属于这里,为何命运要带我来这里。是为了成就我死后的名声,还是因为历史需要我这样的颓废不堪,来成就他人统一天下的赫赫功勋呢?人人都羡慕我生在帝王之家,享受锦衣玉食,可谁又知晓我内心的痛苦呢?我能做的,只不过是将这满腔的愁绪倾吐于一曲曲悲歌之中罢了。
此番离愁,剪不断,理还乱,别是一番滋味,只能自己承受。
在李煜众多的词里,《虞美人》的成就最高,可以称得上是他的代表作。春花与秋月,本是一年之中最美丽的景致,那段美好的时光终于消逝,一切已是物是人非。往事呈现在脑海中,回想起来竟令人如此伤感。雕栏玉砌、亭台楼阁,应该还驻立在原处,只是那些宫娥,是不是因为我的离去而改变了容颜呢?那源源不断的愁绪啊,如一江的春水,什么时候才能终止呢?
当昔日的繁华不再,锦衣玉食的生活成为别人的谈资,灯红酒绿的日子成为回忆,你有没有后悔当初呢?纵然你后悔了,又有什么用处呢,你骨子里的懦弱注定你要走这样的路,时光流转,也逃不过历史的冥冥安排。
要说我最喜欢的,当属这首《浪淘沙》,也是因为这首小令,李煜的人生从此结束了。悲伤成为了过往,一切都淹没在这孤寂的夜里了。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
帘外细雨潺潺,春天快要到了,享乐的生活也结束了。丝织的被子也抵挡不了整个夜晚的寒冷。难道是夜里太冷了吗?只不过是因为内心悲凉罢了。梦醒之后凭栏登高远眺,哪里才是我曾经的家园啊!离别时如此轻易,现在想回眸一眼也都是奢望。落花与流水一去不复返,天上与人间,永远也无法接近啊!
人生的终结处,他终于想起了自己的无限江山,他的一朝子民。可惜这一切都随流水落花而去了。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花儿依旧在,阁楼已成空。
次第又逢花开,古人却已不再。人生长恨,是幸亦是不幸。 这里挺不错的,有时间就来 做过就不要后悔,已成为记忆了 写的很有感触,不错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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