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攻》侵权案编剧赢得署名权
由香港导演张之亮执导,刘德华、范冰冰主演的电影《墨攻》在2006年上映之后就闹出剧本署名权纠纷,《墨攻》编剧、湖南剧作家李树型随后将张之亮告上法庭,但此案件却一拖再拖。当初力挺李树型的魏明伦告诉记者,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李树型对《墨攻》的剧本享有相应的编剧署名权,张之亮应给付李树型诉讼合理支出2万元。魏明伦说,双方在规定时间均没有继续上诉,因此这也表明《墨攻》剧本署名权纠纷一案李树型胜诉,“在我印象中,这是近年来编剧和导演打官司的案件中编剧首次胜诉。”李树型一直坚持上诉
《墨攻》在2006年上映之后不久,《墨攻》的第一编剧、湖南剧作家李树型就将张之亮告上法庭。李树型诉称,1998年,他受张之亮之邀,历时一年创作出电影文学剧本《墨子之战》。而电影《墨攻》的故事背景、人物、内容、场景等与《墨子之战》大致相同,且人物台词与剧本台词多处相同或相似。但该片字幕显示,编剧为张之亮,而李树型的名字则排列在工作人员一栏。李树型请求法院判令张之亮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作品,公开赔礼道歉;赔偿108.5万元。而张之亮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说,涉案剧本是根据日本漫画《墨攻》改编的,李树型只是参与改编电影剧本,是电影剧组的人员之一。
据悉,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电影《墨攻》的剧本是在李树型创作的剧本《墨子之战》的基础上再度创作完成的,尽管二者在具体的故事情节以及部分人物的设计上存在较多差异,但不能否定电影《墨攻》的剧本中含有李树型的创作成分。因此,李树型对电影《墨攻》的剧本享有相应的编剧署名权。但对于李树型诉讼中的其他要求,法院未予采纳。
剧本侵权圈内很普遍
著名剧作家、本案证人魏明伦告诉记者,类似《墨攻》电影剧本侵权案其实在圈内非常普遍,“不少影视圈中导演与编剧的平等合作关系现在变成了主仆关系。导演除在经济上压低编剧的劳动价值之外,还在署名上掠夺编剧的著作成果。”魏明伦说,编剧创作电影文学剧本,导演根据影片拍摄意图负责修改成分镜头剧本,修改剧本本来就是导演分内的事情,“希望这个判决能够约束一些强势的导演,今后下手的时候不要对编剧这么狠了。” 抛开复杂的社会心情,在一天的忙碌之后不防暂时放下所有的世事分争.沉醉在音乐与书的海洋中. 乘着歌声的翅膀.飞向书海梦想的天堂
在家看书咯,看了这么长时间的小说,记得有很多很好的小说都写完看完了.现在网络信息成熟了,网络小说
更是穷出不尽.现在一些网络名家又出巨作:唐家三少的斗罗大陆,辰东的长生界 ,这些书都不错.
当然还有些小说从08年至今还没连载结束,像我吃西红柿的盘龙,跳舞的
恶魔法则,梦入神机的龙蛇演义等等这些都是很
很红火的作品。。。书真是可以丰富我们的世界!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