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han 发表于 2009-10-4 16:38:35

谈宗教 ─ 信神不等於信宗教

信神不等於信宗教

信神不等於信宗教

我们应该要懂得尊重敬畏那个儒家称作『天』,道家称作『道』,在其他宗教中常称作『神』丶『佛』或『上帝』的终极存在。

为什麽?

因为我们本就是『祂』,也就是『一』的一部份,生来就是要为『祂』服务的。

这并不神秘,就像我们身体中的细胞,每个都是一个个体,本身是个独立的生命,但同时也是我们的一部份,天生就该为我们服务一样。

我们来到世上的使命就是要配合『祂』,接受『祂』的指使,作为『祂』有用的一部分。

所以对於我们每一个人,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的说法,就是『天人合一』丶『得道』或是『成佛』,这些名词表面上虽有不同,讲究的方面也各有差异,但追根究底,其实还是同一件事。

所以,如果有人问我信不信神,我可以说我信。但如果有人问我信哪个宗教,我却会说我不信宗教。

对,可以信神但不信宗教,这其实一点也不矛盾。

因为所谓的『神』,只是一个人格化的称呼,祂还有另外的名字像是叫做『天』或『道』。祂是超越人的,是超越物质丶精神以及其他我们所知的一切标准的存在。

而宗教,却是属於人的,是社会上应人们的精神与社会需求,所产生的一种人为产物。

『神』与『宗教』之间,不能划上等号。



信教不见得虔诚

许多宗教中,在形容他们的神只时,多少都会提到前面所说的,那个形而上的,在冥冥中支配着我们一切的那个存在。

但之後,总会加进一堆奇怪的杂音杂质,比如如何做才能取悦神,让祂保佑帮助你;如何则会触犯神的禁忌,招致神怒;神会向人们显示奇迹;或是我们必须为某神争取荣耀而去作战等等。

实在很难搞懂,因为这根本就是在自相矛盾。

一直都不能理解,如何一面把神说得高高在上,说祂是超越一切无所不能的存在;然後又一面把祂贬低到与人同等的地位,把祂弄成像人一样有七情六欲,说祂会因为我们的这点那点的作为,而对我们发怒或高兴什麽的。

甚至还有人相信只要用拙劣的,连一般人都骗不过的谄媚言词来『荣耀』祂,持续不断的这样念着,就像是不断巴结着一个极有权势的人一样,就能感动神明,获得神宠。

这是把神看得连普通人都不如了。这样的宗教信仰,实在只是一种对於『神』的侮蔑。与其说这是表现对於神的虔诚,还不如说这是充分表现出了人类的自恋与自大。

西方的一神教说神只有一个,并且祂是宇宙万物的造物主,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只要心念一转就能达成任何事。这给人的感觉上,就很像是『道』的人格化形象。

既然相信神是全能的,唯一的,那为什麽许多西方人还会相信有『异教徒』或『异端』的存在,是他们的神所憎恶,必须依靠信徒,用传教或用征服的方式来为祂开疆辟土呢?

他们强调神只有一个,很忌讳崇拜偶像。在道理上其实是很对的,个人也认为偶像崇拜有极大害处。但泥塑木雕的未必都是偶像,而崇拜圣经的文字过了头也仍然还是偶像。

『异教徒』其实并不存在。

既然知道『神』如此大能,就该明白祂根本不会让不该存在的东西存在。

所有的信仰,只要信仰到了某个层次以上,撇开形式不谈,就会发现那个形而上的『神』的观念是如此的形似。

所有的宗教到最後,都是在信仰那个『一』,那个『天』,那个『道』。只是因为文化丶传统甚至传教者个人的差异,而衍生出不同的形式罢了。

而所谓的传教,传的多半只是那个形式。

这些形式或可以安定人心,或可以劝人向善,有它的社会作用,但它们是属於人的,并不是属於神的。所以为了形式而引起的冲突或歧视,也只是属於人的,与他们所信仰的『神』并无关系。

以『神』的名义当做藉口,对别人的信仰形式发动攻击,那其实是在贬低自己的信仰,质疑『神』的能力,是极不虔诚的行为。

所以很多时候,表面上最虔诚的人,才是最不虔诚的一群。

更怪异的是,在一般大众的信仰中,有些『神』还会故意向人们显示奇迹,以证明自己的能耐;或是向人们显灵,并要求贡品金钱或是修塔盖庙做为回馈。

人们对祂,像是无理取闹的小孩纠缠大人似的『祷告』着,要这要那,祂还得有能力一一满足我们的需求,才能被称做『灵验』。

层次低到这种程度,即使真有这样的东西,与其说祂是神,还不如说是鬼,是街边的杂耍艺人。

真正的『神』只有一个,那就是『一』,是『道』,是宇宙规律的制定者。

这个宇宙本身就已经是个伟大奇迹,稍有智慧的人都能看到感受到。『祂』不会和人类一般见识,也根本不需要透过违反祂自己所制定的定律创造『奇迹』,只为了取信於几个愚夫愚妇。神透过奇迹取信於人的说法,只是充分的显示出,人类有多麽的自大。

拥有全宇宙的『神』,不可能被人类的金钱贡品所取悦,因为那些东西包括人类本身,不管我们以为是谁所拥有,都本来就是属於祂的。真正的神,对於人类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要我们好好的做自己,好好的做祂的一部份。



尊重别人的信仰

所以,不需要太在乎信仰的形式。

信仰当然可以拥有形式,虽然希望人们能将宗教提升成更纯粹的精神信仰,但不能否认宗教的形式仍然还是有它的社会功能,不然的话一般大众会无所适从,不知从何做起。

但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信仰并不是罪恶。

只有在当人们以自己的信仰形式角度,去判断别的信仰形式的对错时,他们才是在犯罪恶。因为他们明明是在使用人类的形式,却打算冒称『神』的名义,来代替祂进行审判。

所以,不管是无神论者丶自然神论者丶佛教徒丶基督教徒还是回教徒,都没有什麽好相互歧视攻击的。

因为追根究底,大家还是在信仰同样的真理,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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