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指 发表于 2010-9-28 12:16:42

作为有正义感的公民,今天我阻止几人救助摔倒老太太

  今天去利群超市,有一个离我不远的老太太在过自行车道的时候,为了躲避一个骑自行车的,不小心失去平衡摔倒了。是后仰这摔的,噗通一声,估计摔得不轻,老太太当时就躺地上哼哼起来了那个骑自行车的回头看了一眼,飞速骑走了(他的车没有碰到老太太,准确说是,差一点碰到老太太)

  周围迅速围了几个路人,有人问老太太怎么样了,要不要紧

  旁边有一个13、4岁的中学生样子的小男孩马上跑过去就要掺起来老太太

  我见到这么紧急的情况赶快大喊一声:“别碰她”

  周围的人都愣住了,那个中学生也愣住了。

  大家满眼疑惑地看着我

  我把中学生拉到一边轻声问道:“小同学,老太太是你撞倒的么”

  他飞快地摆摆手忙说:“不是不是,我只是看到想把她扶起来”

  “你家里很有钱么?”我又问道

  “没有,爸爸下岗在家,妈妈是工厂的工人”

  “那你知不知道,如果不是你撞的,你却去把她扶起来,万一她说是你撞的,你家就要支付她的全部医疗费、家人的误工费、营养费等等一系列费用呢”

  中学生顿时脸色惨白“啊?不会吧,明明是去帮她,人家不会怪我的。”

  我冷笑一声:“小同学,你太天真了,你扶她起来也成不了十佳中学生,最多也就是一封表扬信,却要冒着几万到几十万医疗费的风险呢,想想你的爸爸妈妈赚钱多不容易,就着样都要给这个老太太了”

  那种学生听着,眼睛红了,“叔叔,那我以后再也不管这种事情了,谢谢您教导我”说完,他向我深深鞠了一躬。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人群之中。周围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今天我又成功挽救了一个险些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少年,心里暖洋洋的。在大家热烈的掌声和钦佩的目光中,我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高大的背影,深藏功与名。

iamkiller913 发表于 2010-9-28 12:37:08

就像发生在北京的一件事情,一个人捡了别人丢的钻戒,捡钻戒的人声称以为是假的给扔了,但是事主索要赔偿6万元,法院判定捡钻戒的人赔偿事主XRMB,最后改成协商赔偿了。

我就cao,以后谁还敢捡东西,具体细节不清楚,但是“好事”千万不要做,社会很黑暗!

nimo 发表于 2010-9-29 01:36:31

以前雷锋教育了我们这代人,现在雷锋精神害苦了我们这代人

ynljb 发表于 2010-9-29 10:19:21

是呀!实在是太伟大了!又挽救了、教育了一个差点失足的青年,为我们这伟大、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贡献了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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