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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张咪诈骗的真相 张咪诈骗150万全过程 附:张咪完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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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7 01: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抵达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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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负责任地说,我不是诈骗犯,我是被诈骗的。”8月26日下午,被指“诈骗犯”的歌手张咪与律师一起召开说明会,详述涉嫌诈骗的音乐剧项目进程,表示该项目目前处于执行过程中,并无诈骗行为。张咪还反指诈骗案件举报人齐丽英(英子)、黄子琦才是诈骗犯。

 详述被指诈骗始末 张咪自称:我是被诈骗的

  由于是在音乐剧《中国一夜》项目运行过程中被指诈骗,张咪在发布会上详述了举报人齐丽英、黄子琦加入该项目的过程。她称齐丽英是主动要求加入项目。在“谈钱”的阶段,张咪透露,齐丽英主动提出把投资打在以张咪名义开设的账户下:“在商讨签定合约时,我们就投资款的进账有一个会议,在场的人有四人,并有会议纪录。当时英子提出由于与外方沟通有障碍,也鉴于我是项目的参与者,要求以我的名义开设一个专款专用账户,外方也同意了。后来英子就和我一起在合约签定之后一起到建行用我的身份证开了一个专款专用账户。”

  对于黄子琦,张咪则称黄也是主动要求加入项目,但她承诺的100万投资中,到现在还有50万没有到位。到今年7月,音乐剧因为各种原因进度受阻,张咪表示齐和黄开始流露撤资意愿:“一个月前,英子突然提出想单方面解约撤资的想法,但是根据她与外方的合同的约定,她无法向外方提出撤资,一旦提出就构成了合同违约,所以就把苗头指向了我,让我退还她一百万以及利息。我告诉她我只是项目的参与者,而不是合约的履约人,我没有权利来承担这个责任。尽管如此,我还是尽我所能协助她与外方就此事进行沟通,外方最终也同意在有新的投资进入时优先同意她撤股。但没想到她越来越不冷静,多次谩骂我,并屡次带人到我住所找我要钱。我无法预知她会做出怎样冲动的行为,出于自我保护,只好在7月30日向公安机关报了警,也搬了家。”

  8月23日,张咪被曝“前往机场准备潜逃出国”,她解释只是出差:此后出现的诈骗指控更是子虚乌有:“因为业务上的沟通的需要,我定了8月17日前往加拿大的机票,但由于签证问题,延迟到8月23日出行。但当晚在首都国际机场,齐丽英及黄子琦带着一群人抢走了我的护照、行李和我助手的手机,我被一群人围困在车里。他们砸我的车,骂我是大骗子要出逃,同时还不停的拍照录像,我当即报了警。警察来后把我们双方带到了派出所分别做了问询笔录后,我就回到了自己的家,但没想到在我接受问询笔录的时候各种不真实的传闻已被散播。对此,我倍感意外和委屈。”她自认是“被诈骗的”,反指齐、黄两人试图通过该手段达到撤资目的。律师则发言称,从法律角度看,“诈骗”罪名并不成立。

  称项目仍在进行中 进度受阻首演未知

  对于涉嫌诈骗的音乐剧《中国一夜》,张咪表示该项目仍在运行中,是正常的文化项目:“目前16段音乐已制作完成,请到的英国导演Martin Speigh是伦敦奥运会的导演之一,导演的第一笔酬劳已经支付,他已经完成舞美创意,也两次来中国与我们商量项目。”但她称因为黄子琦的投资没有到位等原因,音乐剧进度受到阻碍,首演时间未知。此前举报人曾指该当初签合同时曾得到承诺今年可首演,但张咪表示对进度不太清楚。

  此外,律师出示了一段视频,证明该英国导演来华期间,黄子琦和齐丽英都与其有交流,视频中出现了齐、黄二人与导演说话的场景。

  专款账户用张咪名义开设 张咪力证没有挪用

  在说明过程中,以张咪的名义开设,齐丽英、黄子琦等的投资款项都打入其中的该音乐剧“专款专用账户”成为关注焦点。王律师出示制作方分别于齐丽英和黄子琦签订的合同,证明合同中明确写到了该“专款专用账户”的存在,并且开户人是张咪。

  张咪则称该账户虽然以她的身份证开设,但“我并没有权利,也没有挪用该账户的一分钱,这个账户有负责项目的专门的财务人员打理。”

  关于此前网上流传的两张张咪署名的收据,律师也否认那是“借条”,称只是张咪收到英子和黄子琦钱款以后写下的收据,这个过程中并未发生“借钱”行为,张咪未向她们借过一分钱。

  制作方代表发表声明 证明张咪无诈骗行为

  王律师还出示了制作方代表发的澄清函,称《中国一夜》只是正常的文化投资项目,项目处于执行过程中,称“张咪未挪用款项”。并表示制作方在8月初曾分别向齐丽英、黄子琦发函,要求对方不要骚扰张咪。
 楼主| 发表于 2011-8-27 01: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歌手张咪涉嫌诈骗金额高达150万元,欲逃亡温哥华,已被拦截,公安机关已受理此案. 两位受骗当事人其一:著名服装设计师、曾任政协代表的英子女士。

以下是英子女士的报案陈述。

  2010年6月下旬,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张咪,交谈中说是黑龙江老乡,大家觉得很亲,互相留了电话。过了两天,张咪给我打电话要见个面聊聊,见过几面后,有一天张咪把我叫到她家,说从来没让别人去过她家,看我人好又实在,很愿意交我这个朋友,在交谈中知道她这些年很不容易,怀才不遇没有好机会,当时我非常同情她也喜欢她……

  第二天她把我带到费家村一个录音棚。有个老外在,不会中文,她说老外非常了不起,在欧洲特别有名气,张艺谋都跟他合作,并且听了两首音乐,然后说他们在策划做个音乐剧,已经准备几年了,要在欧洲演出,弘扬中国民族文化,让欧洲人都知道中国,这是件很了不起的项目……就像项目书里写的一样的,计划2011年6月份维也纳的首场演出。当时我想如果像张咪所描述的那样也是件很好的事,因为当时我非常相信张咪,对她所描述的没有一点怀疑,我认为她是个公众人物,不可能撒谎骗我。听完坐下来,她说既然你想投资做点事,不如做我们这件事,当时我说,如果像你所说的那样,我可以投资,不过我现在手头没有现金,要等到九月底有资金时再说,当时她说没关系,你现在可以签个意向协议,资金进来再签正式协议。预计总投资300——500万之间股份20%—30%之间,另外和光线传媒合作会省很多钱(因为我知道光线是中国很大的一个传媒公司),资金有我保管,我签字认可方可支出,当时张咪说老外是公司法人,先跟她签个意向合同。

  九月三十日,我的资金到位要求签个正式协议说明投资股份比例及详细内容。张咪说整个预算没出来不能明确股份。张咪打了收条给我,我当时说:我冲的是你张咪,不认识老外。张咪说:放心吧,钱她把关,没有我签字钱是不会动的。她这么说我才放心,我一直认为张咪不可能骗我,因为我对张咪特别好。在这个过程中张咪说:有事我叫你来公司,平时你不用来,音乐你不懂,跟老外又没法说话。

  五月份一天张咪给我打电话说有个大投资商投叁仟万,如果让我再投200万占百分之十股份,我是否认可?我果断回答不认可,既然有大投资商,我要求退回。原因是:我当时是冲着张咪,相信她,觉得她不容易,帮助她实现“梦想”,我又可以赚钱,而且有百分之20—30股份才敢投的。当时张咪回答我没问题,如果你不想做了连本带利一分不少打给我,让我放心。我听了这话也就放心了。

  我相信她会说话算数的。过了一段时间我经常找她,她说快了,就这几天也有短信在。后来再打不是在外地就是不接了,这时我才感到上当受骗。现已咨询有关部门:没有文化部立项是不许融资的,否则违法,属于非法融资,虚构事实,完全是欺诈行为。而且所谓她们合作团队都是不存在的。

  总之她所描述“项目书”的内容完全是不存在的。张咪利用了我对她的信任和感情,骗了我多年辛苦赚的钱。利用她在社会的一点名气到处招摇撞骗,扰乱社会,现在使用各种手段进行抵赖,很恶劣,让大众更不敢随便相信这些公众人物给社会造成很大的负责影响,让大家对明星和公众人物失去信任。

  张咪最近不接电话,不回短信,也不回自己家住,而且我们从张咪助理处得知张咪要跑,定了去温哥华的机票,想从此逃避这件事,但是我们查出了航班号,还有法制进行时的记者要实时采访,张咪得知在当日取消了机票,机票取消的时候是开放式的,以备随时逃跑。



根据英子的报案,张咪是蓄意骗她和女子水晶乐坊的出品人黄子琦共150。并打算潜逃国外。但是达人钧钧觉得仔细分析一下,张咪有必要为了区区150万就携款潜逃吗?这个事情还有待于警方的调查。但是达人钧钧认为张咪涉嫌诈骗150万潜逃这个事情还是有几个地方值得我们推敲!





第一:张咪是否蓄意骗钱?达人钧钧觉得张咪不是蓄意骗钱,因为首先张咪是公众人物,如果她是想蓄意诈骗的话应该不会给英子和黄子琦写收据,并签字。特别是黄子琦的收据上还有公章,收款人、交款人写的都很清楚。张咪如果蓄意诈骗然后还签上自己的名字那就太弱智了,就是让手下人代签也不会自己亲笔签名啊?这完全不符合诈骗逻辑。


张咪在深圳卫视金钟奖现场照片

第二:8月8日张咪曾赴深圳卫视担任金钟奖评委,未见潜逃迹象。根据报道8月8日张咪曾赴深圳卫视担任金钟奖评委,按照一般常人的思维逻辑,一个要潜逃的人哪有心思在潜逃前还抛头露面不停地在媒体曝光?8月中旬潜逃国外,8月8日还上电视录节目,如果张咪是蓄意诈骗潜逃,那这也太像侦探大片了吧!一般人是不会这么干得。而且我们从曝光的视频看张咪的状态也很理智,没有失态,也没有跟警察同志发脾气。整个过程很淡定。尽管有人在旁边说:“别再把自己当明星了!”张咪也没有理会。我想张咪应该会跟公安机关说清楚的吧。

第三:为诈骗150潜逃太不值。张咪真的为了150万欠款就潜逃了吗?达人钧钧觉得太不值得了。如果真的是这样,张咪的脑子就眼中有病了。首先虽然张咪过气了,但知名度依然存在。根据现在商演的行情,达人钧钧估计张咪商演的价格应该每场在5万到10万之间……因为现在老歌手迪克牛仔商演都能到20多万,薛之谦这样的歌手商演也在10几万。一个一般知名度的主持人主持一场婚礼都在3万到10万之间……张咪就是凭借《蓝蓝的夜蓝蓝的梦》、《奉献》这些老歌也会在全国有很多商演,毕竟很多人怀旧。达人钧钧觉得100万对于张咪来说虽然不是个小数目绝对也不是个大数目。而且张咪本人除了歌手之外还是个专业的模特和演员。金钟奖这种中国最顶尖的音乐赛事都请张咪做评委,我觉得张咪还不至于落魄到靠乞讨度日的阶段。

    关于张咪不接电话不回短信这个事,我觉得是有点过分,不对。但是话说回来,很多明星不都这样吗?明星不接电话不回短信太正常了,不要怎么叫明星?明星有几个不虚荣的?还有,明星一般都有2个以上手机号,一个给身边的好友和亲密朋友用,一个给工作中的普通朋友用,商业的可能直接就转经纪人助理。而且明星演出或者录节目经常把手机关机或者代交经纪人助理管理。不接电话、不回短信都属于正常。再来明星都是空中飞人不会自己家也属于正常。

    关于张咪五月份所说的有个大投资商投叁仟万的事我们也不知道真假,关于她在国外的演出我们也不知道真假。不过作为一个在国外呆过几年外语良好的张咪来说有几个国外搞音乐的朋友也绝对可能。一个做音乐的艺人,想把中国音乐传播到国外也不是什么坏事。

   这个事情能发生,到现在是不是诈骗还不能定论。但是既然警方出动,说明张咪对于这件事情的处理肯定有欠妥当的地方。写这篇文章也不是想替张咪说话,只是希望大家都能理智客观。一个人不管你是不是明星,对朋友都要真心,都要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更不能法律意识淡薄,发生这样诋毁自己声誉的事情。当年毛阿敏因为偷税漏税几乎天天以泪洗面,事业跌至谷底。到今天我们才知道是因为毛阿敏当年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又没有专业的经纪人,前男友经常给毛阿敏偷税漏税。这个事情毛阿敏有责任但也不完全是他的错。张咪这件事情究竟真相如何还不得而知,不过时至今日,如果明星还法律意识淡薄的话的确要反思自己的言行了!希望娱乐圈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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