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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坐在电脑前,看着窗外飘飞的细雨。
思绪一片混乱,想写下很多,可又无从提笔,蓦然发现其实不过如此!
曾说过,文字表达有据可查,不会那么容易就忘掉。其实何尝不是一种无奈的说法。
当想你成为一种习惯、分担你的烦恼成为一种本能。或许就爱上了。
一知交说过,男生用情肯定没女生用情那么深。男生都是见一个爱一个!
我不可否认。但还是很有勇气的辩解了一下,或许很多男生确实如此,当然也包括我自己。
见一个爱一个!那是爱吗?那有用情吗?那能判断用情不深吗?
记得曾看过一篇短语:男女分手,男生离开,女生留下,忘记所有的联系方式。刚开始女生很难过,认为自己被抛弃了,日久新交了男友。男生潇洒转身离开,借酒消愁,始终无法放下。或许有些时候留下的才是先离开的!
感情是个奇妙的东西,象是一个甜蜜的陷阱,似乎永远威力无比,总能让人明知道它危险却还是沉沦。
它又象个沼泽,多停留一秒便会陷得更深。
爱过,伤过,痛过,哭过,恨过,那怕这种执着到最后换来的是满身的伤痛。
那又怎么样,爱过了,就无法放弃。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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