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园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326|回复: 4

大庆女子洗“霸王浴” 被浴池张贴照片追账(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24 16: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女子在浴池洗澡,未结账便匆匆离去,浴池老板非常气愤,便把其在监控录像中的截图,张贴在浴池门外,公开追账。11月21日,东风新村湖滨花园附近龙泉大众洗浴门上的一张告知单,引起了过往市民的注意。
  
  浴池老板采取张贴顾客照片的方式其目的是在为自己维权,但这样的方式是否侵犯了顾客的肖像权呢?
  
  浴池张贴追账单
  
  20日16时许,东风新村湖滨花园小区一读者向记者反映称,在小区附近的龙泉大众洗浴门上,张贴着一张告知单,其内容是说一名女顾客在浴池洗澡未付账,浴池方告知该顾客来结账(如图),图片中是女顾客在吧台前的瞬间,非常清楚。21日,记者来到该洗浴门前,的确看到浴池门上张贴着一张图片。其上面为“告知”两个大黑字,以下为:“图片上此女士您于19日上午在龙泉洗浴洗澡欠65元未付账,请您看到此告知来本洗浴将账结清。”
  
  该“告知单”上还印着两张彩色照片,是一名身穿白色毛衣的中年女子在浴池吧台前。
  
  该浴池紧靠小区门口,在此过往的人很多,致使门上的“追账”图片引来不少路人围观。
  
  居民李女士说,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让人结账的事。但细想想,那个女子因为65元钱,被人家把照片张贴在外,实在有点不值得,再说也很“石可碜”啊。
  
  “可不是吗,这事真不值。洗个澡也没必要整出这样的事啊,敢消费就别怕花钱,把账结了不就没这事了。”一名男子说道。
  
  还有人认为,女顾客也可能当时是忘记结账,也许很快会将钱送过来。浴池没必要这样做,把女顾客的照片贴在外面,对人家也有些不尊重。
  
  女子离开未付账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带着疑问,记者走进龙泉大众洗浴了解情况。
  
  据吧台收银员介绍,19日早晨8点多,那名女子来到浴池洗澡,还要了一个澡巾。当她要求对方结账时,女子称还要做其他一些服务项目,等出来时再结账。一个多小时后,她将收银的工作转交给另一个人。就在她离开吧台之后,那名女顾客洗完澡出来,交了手牌就匆匆地离开了。“我回来时,正好看到那名女顾客的手牌放在吧台上,询问后才知道女顾客没结账就走了。”该收银员对记者说,她离开吧台前,忘记告诉家人那名女顾客并未提前结账。
  
  经确认,那名女顾客在洗澡期间享受了推奶服务,加上搓澡及要的澡巾,共计消费65元。
  
  老板贴图为追账
  
  “我不是在乎那点钱,而是因为生气才这样做的。”龙泉大众洗浴的老板气愤地说。
  
  据了解,女顾客未付账而匆匆离开浴池,令浴池的人非常生气。在该种情况下,浴池老板决定查看监控录像,并截取了两张女顾客在吧台前的图像,张贴在门外,以此发出追账告知。
  
  “监控录像的效果非常好,那名女顾客是几点到浴池的,几点几分离开的,都拿了些什么,我们是看得非常清楚。”浴池老板称。
  
  交谈中,该浴池老板表示,那名女顾客肯定住在附近。
  
  “这事真让人生气,洗完澡怎么能不结账就走呢。我当时都想去查查外面的监控录像,看看她到底进了哪个楼区。”收银人员表示。
  
  浴池此举不违法
  
  龙泉大众洗浴张贴顾客照片来“追账”的方式是否得当呢?老板的做法是否侵犯了顾客的肖像权呢?对此,记者向黑龙江美亚律师事务所的白宇宙律师进行了咨询。白宇宙律师称,如果女顾客确实未结账,而告知所叙述的内容也属实,那浴池所选择的方式是一种自救行为,并不违法。因为浴池没有将事情夸大其词,或是捏造事实,而浴池又不知道那名女顾客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等,选择这样的方式也是合情合理的。
  
  对于张贴女顾客照片的问题,白宇宙律师还说,只要事情属实,就不是对女顾客的人格造成影响,所以构不成侵犯个人肖像权,也不属于侮辱行为。假如说,女顾客能拿出当天在浴池消费的发票,证明浴池所叙述的事情不真实的话,那该种方式则属于违法行为,也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1.jpg
发表于 2009-11-25 21: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来看图的。。
发表于 2010-1-4 17: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s:1]
发表于 2010-1-5 20: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来看图的。[s:4]
发表于 2010-1-7 12: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图咋看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请大家牢记南瓜园网址 www.nan2008.com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南瓜园

GMT+8, 2024-11-25 10:03 , Processed in 0.082190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