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园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467|回复: 0

2009年,盘点下中国的富裕家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8 11: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考虑到国内的二元化经济,考虑到垂直参与经济发展成果的人群比重,兼顾环境、商业、基础设施、信息、地缘文化等等资源的享受程度。
  我认为,2009年,中国一个家庭(夫妇和未成年子女)富裕的标准应当是:

  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经济中心城市,拥有中心区域或次中心区域80平米以上自有商品住房一套(农村拆迁按人头换算),价值100万以上;拥有汽车一部,存款或者证券房产投资50万以上,有可靠的社会或商业保险,家庭收入18万以上(含年内可提取公积金)。有各种贷款的从家庭资产中扣除。
  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发达区域中心城市或者部分传统工业特色的特大城市,拥有中心区域或次中心区域100平米以上自有商品住房一套(农村拆迁按人头换算),价值80万左右;拥有汽车一部,存款或者证券房产投资30万以上,有可靠的社会或商业保险,家庭收入16万以上(含年内可提取公积金)。有各种贷款的从家庭资产中扣除。
  在欠发达地区的副省级城市或者该区域的中心城市,拥有中心区域或次中心区域120平米以上自有商品住房一套(农村拆迁按人头换算),价值60万左右;拥有汽车一部,存款或者证券房产投资20万以上,有可靠的社会或商业保险(或者有获得类似保障的经济力),家庭收入11万以上(含年内可提取公积金)。有各种贷款的从家庭资产中扣除。
  在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城市,拥有中心区域或次中心区域120平米以上自有商品住房一套(农村拆迁按人头换算),价值40万左右;拥有汽车一部,存款或者证券房产投资10万以上,有可靠的社会或商业保险(或者有获得类似保障的经济力),家庭收入7万以上(含年内可提取公积金)。有各种贷款的从家庭资产中扣除。

  以上系个人广泛了解国内各个区域的情况,并参阅了一些传媒披露的数据后,做的估算。有意见的,欢迎拍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请大家牢记南瓜园网址 www.nan2008.com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南瓜园

GMT+8, 2024-9-22 09:50 , Processed in 0.07985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