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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昨日,张柏芝通过经纪公司“新亚洲”发出声明,表示将状告《明报周刊》和《东方新地》两家媒体,与该声明同时出街,还有一段新亚洲方面表态,指查小欣(微博)在未弄清事实的情况下,擅自在节目中爆料,因此有意对其提告。为此,查小欣小姐在咨询过律师后,通过本报独家发声,以下为查小欣所撰回应原文:
有报道指“张柏芝告查小欣”,作为娱乐新闻评论员在处理敏感的消息时,都会向私人法律顾问查询法律意见,在此事上,法律顾问的意见是:
“任何人一天未收到律师信,都不是被告,如有报道指该人被告,报道的传媒已属诽谤,被诽谤的人应保留法律追究权利;再者,张柏芝经理人公司发出的声明上,没有提到我的名字。”
有人提议发一个声明,但我仍然是保持原来的态度:不回应。
因为作为电台节目的主持,尽责做好报道已问心无愧,不应站在射灯下,射灯焦点应是事件的主角。
但原来答“不回应”也会被抹黑。
昨日早上十时多,在我正忙于准备节目出街的内容时,一位内地网站的女记者来电,当时正忙得连饮水也没时间之际,心自然急,说话节奏当然快,当知道对方是要问告人事件的回应时,我快速精准的回答:“我没回应,谢谢,再见。”因为节目即将开米。
其实我大可以装聋扮哑,又或者即时挂线,又或者是扮电话接收不好,不发一言挂线,但这样做太不专业,作为一个传媒人的专业态度是不回避,我亦作出精准的答案:“不回应。”
谁知竟得到一个不专业的抹黑,大字标题:“查小欣大怒:不回应!”随后又指我“以录节目为理由结束谈话。”事实是,我的节目是做直播的,在此必须严正指出,以正视听。
我主持的商业电台节目《巴巴闭边个够我查笃撑》逢星期一至五早上十点半至中午十二时正,请各方朋友、传媒,如要与本人联络请于早上九时前或中午十二时后,因为节目开始前,要查记很多资料和跟进最新消息,不可能有时间再顾及其他事情。特在此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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