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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集邮男”、“裸替”“艳照门”……娱乐圈不断地为大众提供娱乐谈资的新词汇,近日随着各大卫视热播剧《奶娘》女主演郭珍霓起诉正版音像商九洲音像以“移花接木”方式炒作DVD封面事件进一步升级,又一个娱乐圈新词汇诞生——“奶替”。
因为不堪《奶娘》正版音像市场DVD封面上“移花接木”的裸胸剧照让观众浮想联翩。昨日(5月10日),女主演郭珍霓的经纪人王莉回应此事时批露,热播剧《奶娘》中所有哺乳镜头都由“奶替”完成,并首次曝光影视经纪人在给女艺人签定演艺合同时,要格外注意一些陷阱,如何签合同留意保护女艺人。
热播剧《奶娘》中所有露乳镜头都缘自“奶替”
本月4日,女性励志剧《奶娘》在四川、广西、辽宁等各大卫视同时热播,但是,其DVD封面上女主角的裸胸剧照,却惹得观众浮想联翩,甚至有个别网站将该剧列为“三级片”,缘何四家卫视同时热播的女性励志剧会沦为“三级片”呢?
随着网上质疑《奶娘》为“三级片”的声音不断扩散,女主演郭珍霓经纪人愤然站出来,以法律手段向《奶娘》正版音像商讨说法,女主演郭珍霓经纪人王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起初感到很无奈,以为这是盗版商所为,想不到居然是正版音像商以这种低俗的封面来促销,封面上的裸胸照根本不是《奶娘》剧照,我们的女艺员郭珍霓从未拍过那种暖昧的镜头和照片。”
因不堪事件升级后,不断有业内业外的朋友询问此事,郭珍霓的经纪人首次批露,热播剧《奶娘》中所有露乳镜头都由“奶替”完成,“事实上,有关《奶娘》中所有露乳镜头,都由剧中‘奶替’来拍摄,而‘奶替’就是在剧中饰演郭珍霓哺乳婴儿的亲生母亲。”
王莉解释说,当时由“奶替”完成《奶娘》中所有露乳镜头,并不完全因为婴儿的亲生母亲刚好处于哺乳期,而是因为我们有严格的签约规范,“为避免在拍摄中出现裸露的镜头,我们早在合同中签定了保护女艺员的条款。虽然《奶娘》是女性励志剧,却因为剧本中有哺乳的戏份,所以我们在签定演出合约时,格外注意细节,片方也特意用‘奶替’,来避免女演员拍摄尴尬。现在因为音像商以低俗封面造势,而引发观众误会,即使我们在和片方签定合同的过程中,严密防范发出现不健康的画面,即使用‘奶替’,还是遭到音像商的算计。对此我们感觉很无奈,只能以法律手段来保护我们的女艺员郭珍霓。”
大牌女艺人头像被“移花接木”是广告商潜规则
另外,郭珍霓经纪人王莉批露,大牌女艺人都会选择“奶替”来保护自我,以免拍摄中或者作品播映后,有不必要的尴尬与麻烦。而有很多广告商,都会将女艺员头像“移花接木”,这差不多是广告商的“潜规则”,“像张曼玉、张柏芝这一级别的女星,都曾遇到过这种事情,把女星的头像‘移花接木’到腿模身上,做某大品牌丝袜广告;或者把张曼玉的头像,‘移花接木’到内衣模特身上,做内衣广告,这也是大品牌的广告商所为。这种现象,有些是因为女星比较大牌,拍摄广告档期有限,而广告拍摄可能要精益求精,广告商抓不到大牌女星的档期,只好‘移花接木’,有些大牌女星为图省事,默许这种广告商‘潜规则’,有些是广告商刻意为之,在女星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移花接木’,制作的宣传照为博人眼球,低俗不堪,有损女星形象。发生这种事情,大多数女星选择沉默,不想为商家炒作,反而纵容了这种广告‘潜规则’。”
给女艺人签定演艺合同注意“陷阱”
女主演郭珍霓的经纪人王莉在采访中,还首次曝光影视经纪人在给女艺人签定演艺合同时,要格外注意一些陷阱,如何签合同留意保护女艺人。
“第一、签定演艺合约前,在看剧本阶段就要格外注意一些细节,留意是否有激情戏、是否有裸露的戏、是否有爆炸、刀剑对打等可能造成艺员危险的戏;第二、要了解导演和片方的工作习惯,有些导演并不喜欢完全按照剧本来拍摄,即使剧本中没有裸露的戏,没有可能发生危险的戏,但导演在拍摄过程中,常常会随意加入这些比较能刺激观众的戏份,所以签定合同时,要主动注明保护女艺员的条款;第三、因为合同是由片方提供,片方并不会刻意注明有益于演员的条款,很多利益要靠经纪公司来为女艺员争取,保证没有裸露的镜头,保证艺员安全,事先做好必要的保护与保险等等。”
DVD正版音像商“移花接木”被正式起诉,索赔额成立保护女艺员基金
起初,郭珍霓怀疑《奶娘》DVD封面上“移花接木”的裸胸宣传照,为盗版音像商所为,“我们查明为正版音像商九洲音像出品之后,感觉很惊讶,所幸的是,我们能以法律手段来解决。”而在索赔金额上,郭珍霓的经纪人王莉透露,目前感觉到一些困扰,“之前张曼玉起诉某内衣广告商以移花接木的照片做广告宣传,获30万赔偿,我们也想以法律手段抵制商家的侵权行为,以高额的索赔给随意伤害女演员名誉的商家以警示,但目前我们的困扰是,郭珍霓的合同与《奶娘》片方签定,我们与音像商之前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高额索赔可能将给我们带来极高的诉讼费用,但不管这场官司有多波折,我们都将坚持为女艺员争取正当权益。”
另据经纪人王莉透露,她们已经正式向法院递出诉状,女演员郭珍霓已经决定将获赔金额全部捐赠出来,用于成立“保护女艺员维权基金”,以此抵制影视商家伤害女演员,特别是侵犯刚入行新人权益的不正当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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