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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课堂:儿童急救谨记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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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7 17: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先救命:
无论出现什么严重的情况,也不管是何种原因所造成的,如果病儿呼吸、心跳已很不规则,快要停止或刚刚停止时,当务之急就是要设法暂时用人为的力量来帮助病儿呼吸,以期恢复病儿的自主呼吸;帮助他心跳,以维持其血液循环。
在常温下,呼吸、心跳若完全停止4分钟以上,生命就会岌岌可危;超过10分钟,很难复苏。因此,当病儿的呼吸、心跳发生严重障碍时,如果迟迟不作急救,只等医生来救,或者送到医院再救,往往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一旦失去了挽救病儿的有利时机,即使是多么高明的医生和先进的医疗器械,也都是无能为力的。因此,在这十来分钟的时间里,要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脏挤压的急救措施,这是最重要的两项救命方法,家长一定要学会它!
在抢救垂危病儿时,家长对一些容易消除的致病因素也应该采取措施。如遇到外伤大出血、动脉血管破裂时,要立即设法止血;冬天如发生煤气中毒,要立即打开门窗,或将中毒的孩子抱到其他房间,以使病儿不再吸入一氧化碳等等。
二、防残疾:
就是在抢救垂危病儿生命的同时,要尽量防止病儿日后留下残疾。如果我们在急救时处置不当,有些奄奄一息的病儿生命虽然得救,有时却会遗留下残疾,造成终生不幸。如儿童发生摔伤时,常致脊椎骨折,当疑有这种骨折时,应严禁患儿走动,转运时一定要用门板之类的木板担架抬送。但是,有些家长往往因为缺乏常识或者疏忽大意,仍让患儿走动,或用绳索、帆布等软担架抬送病儿,甚至背挽抱扶,使得病儿的脊椎骨折,随着体位的继续活动而损伤脊髓神经,造成终生截瘫。
当遇到各种化学烧伤,伤及眼睛、食道等处时,在现场要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决不可等到医院再处理,以免使组织受到严重的腐蚀烧伤,以致使眼睛失明或食道形成疤痕。
三、少痛苦:
就是指在现场急救中尽量减少病儿的痛苦,因为意外灾害的损伤往往是很严重的,常常给孩子身心带来极大的痛苦。如各种烧烫伤、骨折,疼痛剧烈,甚至会造成休克,加重病情。所以在可能的情况下,要尽量做到减少病儿的痛苦,在搬动、处理时要轻柔,语言要温和(有些孩子病危时神志尚清),不要认为反正是救命要紧,其他方面就不管不顾。先救命,防残疾,少痛苦,虽有主次、轻重之分,实际上也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整体措施,家长遇事时,要冷静地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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