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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临终前想补办结婚证 婚姻登记处:得本人亲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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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09: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人多次恳求无果 前日老人抱憾而去 市婚管中心称预计3~5年内能解决此类问题

  本报讯(记者 纪文伶 实习生 蒋明昊)70岁的何爷爷前日在市肿瘤医院带着一个遗憾离开人世,他临终前一直握着老伴易奶奶的手,“对不住你了,答应你的结婚证还是没能办成,早知道是这样,早点去办该多好……”原来,二老的结婚证遗失,临终前老人的心愿就是补办一张结婚证,弥补多年的遗憾。但被规章制度拒之门外——办结婚证必须由本人亲自去办。

  老人患癌症想补办结婚证

  昨天在龙溪的家中,68岁的易奶奶痴痴地望着两人的合照,这是不久前为了补办结婚证所需特意用电脑合成的。老人念叨着,“街道办事处证明、户口簿,都齐了,就差到婚姻登记处办手续了……”

  老人的小女儿何女士告诉记者,父母于1968年结婚,但大约在十年前,结婚证在搬家时弄丢了。易奶奶一直嗔怪老伴没保管好,何爷爷也答应她去补办结婚证。今年5月,何大爷被诊断出患有肺癌住院,可能是有不好的预感,他想起对老伴的承诺,便委托女儿本月到婚姻登记处补办一张结婚证,弥补多年来的遗憾。

  为了实现爸爸的临终心愿,何女士来到父亲户口所在地江北区,但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本人到场才能办理。

  江北婚姻登记处:来不了

  何女士说,“爸爸患病已不能下地行走,能不能请工作人员上门来办理呢。”但恳求多次,得到的仍是否定的答复。上周五,记者拨通了江北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李主任的电话,想了解何爷爷希望补办结婚证一事,他明确表示,“必须本人来!我们肯定不可能上门去办!有这个规定。”他说,按照规定,婚姻登记是必须本人上门来办的,绝对不能破坏这个规定。

  昨天,得知老人去世的消息,李主任解释说,目前区登记处只有两名正式办事员,其余的是临时工,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资质。平时工作太忙,也抽不出时间去办理。

  我市婚姻登记员人手不够

  上周日,老人病情突然恶化去世了,何女士感到很悲痛,同时也有些想不通。“爸爸不是不想亲自去,但确实走不了呀!为什么不能特事特办呢。”

  市婚姻登记收养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知道此事后,表示感到很遗憾,“对于规章制度和人情的冲突,我们内部也有争议,有时感到为难。”

  她说,我市婚姻登记规定是根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综合制定的,其中确实明确提出“当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但她称,目前全市各区婚姻登记处人手缺乏的情况普遍存在。据了解,国家规定每8万人应该有一名婚姻登记员,但我市15万居民中才有一名,人手和能力远远不够。

  该负责人表示,预计3—5年内应该可以实现对特殊人员上门服务。

  据了解,去年我市某区也有过一例特殊情况上门登记,该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表示,其实这样的情况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并非完全不可能。在规章制度和情理的冲突面前,究竟哪个更重要?本报欢迎市民拨打热线966965进行讨论。
发表于 2009-11-5 17: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就是垃圾多。那些人吃国家饭碗的哪会管百姓的死活,只能祈求他们早点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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