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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冠一怒] 13岁女生半年内遭20人性侵 家人顾面子未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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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12: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发余干县瑞洪镇 警方目前已抓捕14人 初次受伤害家人因顾面子未报警酿恶果
一名年仅13岁的女生,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先后遭到至少20人的性侵害。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和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以强奸罪论处。
事情发生在余干县瑞洪镇,女孩姓曹,我们暂且叫她小曹。几个小时的采访,记者第一次感觉到词穷,心中的百般滋味找不到任何词语表达。
如果女孩不那么叛逆,如果在第一次遭到侵犯后,她和家人能拿起法律的武器,如果其中一个“如果”能够成立,悲剧都将可能改写。
叛逆女孩爱和母亲吵架
案件发生的原因很复杂,我们得从女孩小曹的家庭背景说起:小曹的老家在瑞洪镇新塘村,为了营生,父母在瑞洪镇上租了一间店铺,专营木门,生意一直不是很好。为贴补家用,这些年,曹父经常外出打工,店铺由曹母经营,同时她还负责照顾在家上中学的女儿。
曹父外出打工期间,小曹和母亲经常为小事磕磕碰碰,她渐渐养成了泡网吧的习惯,曹母苦口婆心的说教起不到任何作用,无奈之下,爱恨交加的母亲开始责骂女儿。这样的次数多了,小曹变得越来越不在乎。她认为,母亲不考虑她的感受,和母亲这样的人讲不清楚道理。
熟悉小曹的老师说,这孩子成绩一般,但性格活泼。可让人万万想不到的是,她活泼过了头,竟然变成社会青年的“猎物”。
初次受害家人顾面子未报案
曹母虽是个生意人,但在对待女儿的问题上并不精明。其中,最让人不可理解的是,女儿在第一次被人性侵犯后,她选择了容忍。
今年3月的一天,小曹在上网时认识了一个男人,两人聊着聊着,男人提出了见面的要求。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小曹认识了这个男人,男人姓张,同是瑞洪人,31岁。
就在第一次见面后的几天,小曹和母亲发生了争吵,她一气之下从家中跑了出来,独自游荡在瑞洪的街道上,并“巧遇”了张某。张某邀请小曹到他家玩。
然而,张某并没有把小曹带回家,而是到街上的宾馆开了一间房。小曹说,房间里有两张床,进去时,说好了一人一张,在她熟睡中,感觉有人脱她的衣服,惊醒后,她怎么挣扎也没有用,结果被张某给糟蹋了。
小曹虽然性格叛逆,但毕竟还是个13岁的孩子,回家后她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母亲。没想到的是,曹母对女儿检查后,认为女儿“没有出现什么大问题”,考虑到这种事情说出去不好,叫女儿也不要声张。
半年内女孩常遭人拦截强暴
说到当初的决定,现在的曹母悔青了肠子。她说,因为第一次没有维护女儿的合法权益,导致了事情恶化。
接下来的时间里,不断有陌生的男人找到小曹,并对其进行性侵犯。直到10月27日,有消息传到曹母耳中:“小曹被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按在草地上强奸了。”
这一天,小曹回到家中,遭到了母亲劈头盖脸的一阵毒打。在此情况下,她吞吞吐吐地说出了实情,自从上次被强奸后,就不断遭遇男人强奸,而这些男人她多半不认识。
对小曹侵犯的人太多了,曹母意识到包容没有用,她和女儿都收拾不了残局,于是她通知了丈夫,并在当天带着女儿向警方报案。接警的当天,警方根据受害人和家属提供的线索,抓获了以张某为首的4名犯罪嫌疑人。而自此之后,小曹再也没有到学校上课,待在家中休养,不时配合警方调查。
事情为何要恶化到这个程度才报警?对此小曹说,她第一次被人侵犯后母亲没有报警,之后,不断有陌生男人在校外拦截她,说是张某的朋友,这些人中,很多人对她实施威胁。直到和这些人发生性关系后,对方才不会继续纠缠她。
因为涉案的人数太多,此案在瑞洪当地已经家喻户晓,村民们在猎奇的同时,神经又变得很敏感,不敢轻易接受警方调查或记者采访,怕得罪人。
其间,最受伤的当属曹父,作为一个男人,他压力特别大,总觉得脸面上挂不住。曹父说,所能做的就是搜集更多的证据为女儿维权,并相信警方会秉公办案。
警方锁定20人已报捕14人
此案的发生,也让当地警方头疼,侦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很多。目前,此案由余干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瑞洪公安分局联合侦办。
此前,有消息说警方仅抓获了4名犯罪嫌疑人,在这半年期间内,女孩被强奸了7次。事实上,外界不了解真实的数据。办案民警说,这起强奸案件的性质非常恶劣,目前有证明表明,有20名男子和受害人发生过性关系,是否有更多的嫌疑人,民警在继续侦查。侦查工作中,民警遇到的最大困难是取证不容易,因为受害人小曹被一些男人性侵犯后,她并不认识嫌疑人。
警方说,在26日将对14名犯罪嫌疑人报请检察院批捕。报捕人数为什么是14人而不是警方所掌握的20人?警方解释,有个别对小曹实施性侵犯的嫌疑人,本人也未满14周岁,还有一些嫌疑人供述,小曹身高156厘米,从外表判断不出她是未成年人,所以才和小曹发生了性关系。对一些犯罪嫌疑人,警方掌握的证据尚不完整,需要进一步侦查完善。
(文/记者金其会)
发表于 2009-12-10 22: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忍无可忍 !
发表于 2009-12-11 07: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s:20]
发表于 2009-12-11 09: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統統殺掉
发表于 2009-12-11 15: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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