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园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914|回复: 10

记住CTRL+Z键,受益一辈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3-16 11: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计算机稍微熟悉点的朋友,都知道CTRL+Z键是撤消键.

  其实基本所有的大程序都是选择这个快捷键撤消键,包括计事本、IE浏览器等系统自带程序。

  其实很多人常常都犯了这样一个错误,在一些设计软件里都知道用这个键,可在一些菜单里没有撤消选项的软件里(比如IE)反而忘了有撤消这么个功能了.

  我们用电脑写东西(例如在论坛里发表帖子、qq聊天打字)时,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因为失误操作,不小心把刚刚写的字删除掉了,如果删除一两个字还可以重新打过,但如果是一大段的文字呢,这时只有干着急啊。其实,这时,我们只要按下CTRL+Z刚才不小心删除掉的东西就又会回来了。(大家可以做个测试,请在本帖后回帖的地方随意打一个字,再把这些字删除,然后再按CTRL+Z键,怎么样,这些字又回来了吧)

  这里只是举了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其实在很多时候,我们都可以通过CTRL+Z快捷键来实现,对刚刚误操作的恢复。

  有些人现在可能对这个快捷键盘的功能表示怀疑,等你以后在许多地方用到了它,尝到它给你带来的甜头后,相信你会爱上这个快捷键的!
发表于 2010-3-16 12: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真的管用 。
发表于 2010-3-16 12: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
发表于 2010-3-16 12: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晕 CTRL+z我设的是QQ消息键
按照LZ说法照做QQ出来了  - - 哈哈
发表于 2010-3-16 15: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长知识
发表于 2010-3-16 22: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才知道哦。又学到了东西。西西·
发表于 2010-3-21 16: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强[s:4]
发表于 2010-3-24 12: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s:18]
发表于 2010-3-26 09: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  哈哈
发表于 2010-3-29 08: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s:6]不错,谢谢小雪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请大家牢记南瓜园网址 www.nan2008.com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南瓜园

GMT+8, 2024-12-19 09:45 , Processed in 0.156296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