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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体温的急救与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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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10: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常成人安静状态下:舌下温度36.3--37.2 直肠温度36.5--37.7(比口腔温度高03.--0.5) 腋下36.0--37.0 (比口腔温度低0.3--0.5); 体温如果低于35.0 称为体温过低 有生命危险; 体温如果低于36.0 但大于35.0 只能说明你的体温过低。 体温是指机体内部的温度。正常人腋下温度为30 ̄37度,口腔温度比腋下高0.2  ̄0.4度,直肠温度又比口腔温度高0.3 ̄ 0.5度。

人体的温度是相对恒定的正常人在24小时内体温略有波动,一般相差不超过1度。生理状态下,早晨体度略低,下午略高。运动、进食后、妇女月经期前或妊娠期体温稍高,而老年人体温偏低。体温高于正常称为发热,37.5 ̄38度为低热,38 ̄39度为中度发热,39 ̄40度为高热,40度以上为超高热。人体温度相对恒定是维持人体正常生命 活动的重要条件之一,如体温高于41度或低于25度时将严重影响各系统(特别是神经系统)的机能活动,甚至危害生命。机体的产热和散热,是受神经中枢调节的,很多疾病都可使体温正常调节机能发生障碍而使体温发生变化。临床上对病人检查体温,观罕其变化对诊断疾病或判断某些疾病的预后有重要意义。

全身性冷伤亦称凉僵、属冻结性冷伤。是身体长时间暴露于低温寒冷环境引起的体内热量大量丧失,全身新陈代谢机能降低,正常中心体温无法维持:由于体温过低,最后意识丧失、昏迷.发生冻僵,重者冻亡。严重低温(体温低于30℃ [86篎])可以引起脑血流及氧需求显著降低、心输出量减少、动脉压下降,由于脑功能明显受抑,低温患者可出现类似临床死亡的表现。
心跳骤停时,低温可对脑和其它器官发挥保护效应。如果患者在不出现低氧血症的情况下快速降温,氧耗和代谢降低就发生在心跳骤停和器官缺血之前。尽管这种情况非常罕见,但在低温性心跳骤停发生后获得完整神经系统恢复的复苏是有可能的。尽管只根据临床表现很难监测患者的脉搏和呼吸强度,但也不排除可以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救命性治疗。一旦可能,就尽快转送患者到可监测复温程度的医疗中心。
严重的意外低温是重大的但可以避免的疾患。严重的意外低温平时不多见,较多发生在气温突然降低,暴风雷袭击,海上或高空失事,堕入冰水中等意外事件。如在高山雪地作业的勘探队员或侦察员;于寒区遇险的飞行员;高山探险员;在海洋中遭受暴风雷意外袭击落水的海员、渔民等,时有发生。此外,在寒区野外迷路,机俄,疲劳,酗酒,精神不正常;或着单薄或身体虚弱等情况下也偶可见到冻僵。在同样的条件(气温、受冻时间等),冻僵轻易发生于低温水,这是由于水的导热性比空气大得多,机体散热量远远超过了产热量,短时间内体温即可迅速降低至冻僵。在内陆省份,低温与精神疾患、贫穷、吸毒、酗酒等密切相关。在某些乡村地区,90%以上低温引起的死亡与血中酒精浓度升高有关。低温的成功治疗需要在每个机构对急救人员进行最佳培训并建立适当的复苏方法。
1.低温的病理生理
机体对寒冷反应的病理生理过程,分为机体代偿和机能衰竭两个阶段。
(1)机能代偿阶段
主要表观在人体受冻之初,一方面用增强机体代谢,产热量增加,用以维持机体的中心温度,放心跳如快、血压上升,呼吸次数增加,肌肉收缩,出现寒战。另一方面表现为外周血管收缩,毛孔关闭,停止排汗,以减少散热。如继续受冻,四肢皮 肤温度逐渐降低,皮肤发凉,苍白,尔后中心体温下降。当直肠温度降至33℃时寒战停止,固肌肉内糖原缺乏,肌肉活动减少。关节和肌肉发硬,大小便失禁,血压下降。当直肠温度降至30℃时.知觉迟钝.昏迷,进入衰竭期。
(2)衰竭阶段
由于体内能源贮备耗尽,体温将继续下降,机体各个系统都由代偿期进入衰竭期。
a. 神经系统:由于体温的不断下降,则逐渐出现疼痛性发冷,知觉迟钝至痛觉丧失.意识模糊、意识丧失至深昏迷,逐渐呈假死状态,最后死亡。
b. 循环系统:由于体液由血管内移至组织间,血液浓缩,浓度增加,同时外周血管收缩,循环阻力增大,冠状动脉血流降低,心输出量减少,血压下降,心率下降,出现传导阻滞甚至心室纤颤等。
c. 呼吸系统:随着体温下降,呼吸中枢受到抑制,呼吸变浅,变慢,以至呼吸心跳停止。
d. 泌尿系统:由于肾血管痉挛,肾小球滤过压下降,如持续过久,可导致代谢性酸中毒、氮质血症及急性肾功能衰竭。
2.低温患者心跳骤停预防:一般治疗
(1) 当患者极度寒冷,但心跳尚能维持灌注时,干预的重点是防止进一步散热、复温和谨慎地转运:
防止额外蒸发散失热量:避风、隔冷、除去冷湿的衣服等。
谨慎地把患者转运至医院:避免粗暴搬动和颠簸,否则可能促成室颤。
监测核心体温和心律:如果患者皮肤极度寒冷,使用贴胶式电极不可能获得心电图或监测心律,必要时可使用针式电极。
不要拖延气管插管、血管插管等必须的救命性操作:操作必须轻柔并密切监测心律。
(2) 核心体温低于34℃时,要进行复温,可用毛毯或温暖房间进行一般复温,但对于心跳呼吸骤停或严重低温病人这种复温方法无效。可以使用加热设备(热辐射、强行的热空气、热澡水)或被加热后的设备(热水袋)等积极复温,使用这些设备要求同时仔细监测病人和设备,并且应格外小心。有些研究者认为,积极体外温可引起“体温后降(afterdrop)”效应(当外周的寒冷血液解冻流向中心时,核心体温继续下降)。另外,局部应用复温装置可能导致组织损伤。如果使用积极外周复温,应该使用热水袋,并应放置躯干部(颈部、腋下、腹股沟等处)。
(3) 积极体内复温技术只用于核心体温低于30℃的患者,包括使用加温(42-46℃)加湿的氧气、体外膜氧合器、腹膜灌洗、静脉内输入热盐水(42℃—44℃)和食道复温等。目前还没有关于这些方法相互比较的随机临床对照实验的报道。
3.适用于低温患者BLS的变动
当患者低体温时,脉率和呼吸频率减慢,呼吸变浅,外周血管收缩使脉搏难以触及。因此,进行基础生命支持前应先评估呼吸,再用 30-40秒时间评估脉搏,确认有无呼吸骤停、无脉性心跳停止、需要CPR的严重心动过缓。如果患者无呼吸,首先立即复苏呼吸。如果可能,应用加温(42-46℃)加湿氧气面罩通气。如果患者无脉、无可监测到的循环体征,立即开始胸外按压,不要等到复温后再进行基础生命支持。防止患者中心热量进一步散失,除去患者身上的冷湿衣物,隔离或放置于避风寒的地方;如果可能,用加温加湿氧气通气。避免粗暴搬动,在现场不使用体外复温设备,尽快准备转运患者到医院治疗。其他的院外干预需要具备高级心脏生命支持能力。
是否可在院外治疗严重低温(体温低于30℃)仍有争议,尽管有条件时应开始使用加温加湿氧、加热后的液体复温以防止体温后降效应,但多数现场急救人员没有足够的装备、时间去评估核心体温,或使用复温设备。我们推荐在院外可使用鼓膜温度传感器或直肠探头测定核心体温,但不应应测体温延误转送患者。为防止室颤,应避免粗暴搬动和过度活动,运送病人保持水平体位以避免加重低血压。
如果低温患者心跳骤停,基础生命支持的一般方法仍然是针对气道、呼吸、循环。但需要进行适当的变更。如果存在室速或室颤,应立即除颤,在所有急救处都应该有自动体外除颤仪,急救人员允许使用最多3次电除颤,如果3次除颤无效,就要暂缓除颤。急救人员应立即开始心肺复苏和复温(使用加温加湿氧气和静脉给热盐水),并尽快稳定病情,以便转运。如果核心体温低于30℃,复温之前,要复苏到正常窦性心律是不可能的。
有些临床医生认为,长时间处在低温条件下的患者出现的心跳停止不能被确认为死亡,只有在其核心体温接近正常后仍对心肺复苏无反应时才考虑为死亡。心跳骤停患者如果体温快速下降,低温就可能对脑和其它器官发挥保护作用。但是,发现低温患者时,很难分清其其低温是原发还是继发,如果心跳骤停患者是在极冷环境中被发现,现场没有目击者,急救人员和院方不知道他是由低温引起心脏骤停还是正常体温心跳骤停后体温下降到严重低温状态(例如一个人铲雪时出现心脏骤停将发展为心跳骤停后低温),另外,患者还可能受到额外的器官损伤。例如,对低温前发生溺水患者进行复苏,会更加困难。当临床上不能确定心跳骤停还是低温首发时,救治人员应努力运用心肺复苏保持患者平稳。如果证实低温首发,就要首先限制热量散失和开始复温。医院内的医生应根据其临床经验决定何时终止对低温性心跳骤停患者的抢救。
4.适用于低温患者ACLS的变动
如果低温患者尚未发展至心跳骤停,应集中注意氧合和通气的评估和支持、循环的评估和支持、保暖、防止热量进一步散失。所有操作要轻柔,许多物理操作(包括气管插管和经鼻胃管、临时起搏、插入肺动脉导管)已经被报道可促发室颤,但特别紧急需要时,也不应该延迟。一项有关低温患者的前瞻性多中心研究中表明:仔细气管插管并未导致室颤发生。事实上,气管插管促发室颤可能有些言过其实,这种担心不应阻止或延误仔细的气管插管。
低温患者意识丧失或通气不足时需要气管插管,气管插管有两个目的:提供加温加湿氧保证有效通气;隔离气道减少误吸可能性。我们推荐在任何插管前给予100%氧气面罩通气。意识清醒的轻度低温患者可用体外一般或积极复温技术(例如热水袋、加热的睡袋、热水浴)。
低温心跳骤停与常温心跳骤停的高级生命支持措施截然不同。低温心跳骤停或心动过缓意识丧失时首要的治疗方是积极恢复核心体温,低温的心脏可能对心血管活性药物、起搏器刺激、除颤等无反应,并且药物代谢减慢。尽管在动物中使用肾上腺素和血管升压药可提高冠脉灌注压,但仍需注意在严重低温患者重复使用肾上腺素、利多卡因、普鲁卡因可在外周循环蓄积中毒。因此,核心体温低于30℃时,通常不使用药物;如核心体温高于30℃,可以静脉给药,但要延长给药间隔时间。
严重低温在何种程度可以开始除颤和如何进行除颤还没有明确的结论。一般而言,存在室速/室颤时,就可以除颤,如果患者对最初3次除颤或药物治疗无反应,再次除颤或给药应等待核心体温上升到30℃以上。心动过缓在严重低温可能是生理性的,只有在复温后心动过缓仍持续存在时,才使用心脏起搏。
在医院内治疗心跳骤停的严重低温患者(核心体温<30℃)时,应直接给予快速恢复核心体温,复温技术包括:
使用加温加湿氧(42-46℃)
从中心静脉输入43℃的液体(生理盐水),速度约150ml-200ml/小时(防止水分过多)
用43℃无钾液体腹膜透析,每次2升
注意以下事项:
首选部分旁路的体外血液加温积极体内复温,因为它可在核心体温逐渐升高时确保足够的氧供和通气。
使用食道复温管在美国还未被报道,尽管他们在欧洲已被广泛成功使用。
使用温盐水胸腔灌洗也已成功应用。
在复温期间,低温超过40-60分钟的患者更需要容量支持,因为他们的血管容量扩大了,心率和血流动力学监测在这一时期非常重要。常规使用激素、巴比妥类药物或抗生素还未被证明有助于提高生存或减少复苏后损害。
在复温期间,可能出现严重高血钾。在遭受挤压伤和低温的雪崩遇难者中已经有过严重高钾血症的报道。北美的低温而无挤压伤患者中也报道过严重高钾血症。事实上,严重高钾血症已经被认为是致死的原因,高钾血症治疗应包括传统高级生命支持方法:使用氯化钙、碳酸氢钠、胰岛素加葡萄糖和Kayexalafe灌肠剂;更积极的方法包括透析或换血疗法。
如果患者低温之前溺水,复苏成功的机会非常小,因为低温之前常有其他损害(例如药物过量、滥用酒精、外伤)。临床医师在治疗低温的同时必须处理这些基本疾患。如果患者存在营养不良、有慢性饮酒史,应在复温早期使用维生素B1(100毫克静注)。
5.放弃抢救或终止救治
在院外,患者有明显致死损伤或躯体完全冻僵以致胸外按压不能进行、口鼻被冰堵塞时,救治可不采取复苏措施。
在院内医生应根据临床经验决定何时终止低温性心跳骤停患者的救治。并非所有患者都需要进行完全复温措施。合并外伤或其它复杂因素时预测结果并不可靠。高血钾时预后不良,但需排除挤压伤、溶血、应用琥珀酰胆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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