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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子弹飞》原著侵权纠纷有结果:出版社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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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0 12: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姜文 资料图

  姜文新作《让子弹飞》和原著小说《夜谭十记》出版方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纠纷暂告段落。昨天,影片《让子弹飞》的小说原著《夜谭十记》作者马识途与影片出品方联合声明,谴责出版社侵权。对此,出版社责编昨对本报记者表示已撤回上市图书并与马识途进一步沟通。


  影片出品方和原著作者联手

  昨天的这份联合声明,已不是《让子弹飞》影片出品方北京不亦乐乎电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为再版的《夜谭十记》给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发去的首次声明。

  9月底,陕师大出版社出版了马识途所著的一本名为《夜谭十记:让子弹飞》的书籍,该小说正是姜文新片《让子弹飞》的原著。由于再版的这本书在封面用较大字体标明书名为 《让子弹飞》,却用较小字体标明《夜谭十记》,并且使用了数张影片剧照,引发影片出品方不满,发表声明指责出版社侵犯了该公司的权益,并要求其停止相关侵权行为。

  或许是出版社没有完全遵照片方的要求停止销售相关书籍。昨天,不亦乐乎电影公司又联合该小说的原著作者马识途再次发表声明。声明指出,作为《夜谭十记》一书的作者,马识途先生对该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该作品自1983年首次出版以来,作者本人从未改变该作品名称,也从未授权他人将作品名称改为《夜谭十记:让子弹飞》或其他任何名称。

  声明同时指出,在马识途于2008年将《夜谭十记》的电影、电视改编摄制权转让给不亦乐乎公司后,该公司对改编的剧本及电影、电视作品拥有独立的著作权。陕师大出版社出版的《夜谭十记:让子弹飞》未经作者本人同意,擅自改变作品名称,且未经授权而使用了《让子弹飞》电影剧照、海报图样和“让子弹飞”字样,甚至擅自将对演员的访谈内容加入书中,侵害了《夜谭十记》作者马识途先生、电影《让子弹飞》出品方及演员等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声明最后要求,陕师大出版社公开对其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同时立即停止发售侵权书籍,收回已发售侵权书籍。

  【链接】

  出版社:已开始回收上柜书籍

  记者昨天联系上了陕师大负责该书出版的编辑王先生。他表示,10月初,马识途先生的女儿已经和出版社就该书的出版情况进行了沟通,所以出版社已经开始收回相关书籍。“第一步我们已经通知了各地的图书经销商,收回这部小说”。

  至于出品方和原作者提出的赔礼道歉要求,王先生表示,这个要求他们需要和马老进一步沟通。他也强调,并没有更改书名,“书名还是《夜谭十记》,只是在营销宣传过程中,我们提到了《让子弹飞》。因为马老年事已高,我们会就此事和马先生的女儿做进一步的沟通。”○新报记者|茅中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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