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园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845|回复: 11

MM得重病欲捐献所有器官 好感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15 15: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jpg
12月11日下午3点,市红十字医院办公室电话突然响起,“您好,我想捐献妻子身上的所有器官,请问怎么办理手续?”一名男子低沉地问到。“目前我们只有受赠眼角膜的权力,其它器官的捐献要找省级相关机构。”得到对方的详细的解答后,这个男人还是忍不住哭了。
2.jpg
笔者是当天下午4点见到那个打电话的男子的。这是一个帅气的男子,只是脸上写满了悲伤,红红的眼角噙着泪水。
3.jpg
了解得知,该男子名叫方志宇,27岁,向红十字会打电话的正是他,在刚起步独立生活之时遭遇命运的作弄,大悲大痛将他折磨得够呛,而今,却还要他主动联系捐献爱妻的器官,似乎,我们的问话每一个字都是一把刀,深深地刺痛着这个饱受伤痛的男人。
4.jpg
方志宇介绍,他与喻银燕2005年相识,历经5年恋爱后于今年元月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今年4月,已有身孕的妻子突然觉得下腹疼痛异常,在家人的帮助下来到市一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可怜,这一查却查出个晴天霹雳:医师告知家人:喻银燕被查出卵巢癌晚期,生命走到了尽头。
5.jpg
为了治病,方家立即将喻银燕送往省城湘雅医院治疗。那时候,喻银燕还以为是一般的病,几乎向医师哀求:一定要保住我的小宝宝!哪怕生下宝宝我就死去......

6.jpg
医师鉴于这个女子为母心切,在通过家人的同意后采取了切除一边卵巢的保守手术。一周后,医院再度通知患者家属,患者病情没有得到遏制,需要重新手术。
7.jpg
手术过后,喻银燕感觉腹内空空,当即悲泪如雨...... 第二次手术后,喻银燕似乎好了许多,除接受定期化疗外,大部分时间在家,甚至还可以帮丈夫打理一些简单的家务。
8.jpg
就在10天前,喻银燕的病情再度恶化,经送湘雅医院治疗后,主治医师建议她出院,这意味着她没救了。湘雅医院回来后,家人再次将她送去市一医院,两天后,一医院也将他们“劝”出了医院。日前,喻银燕被送铁路医院疗养。
9.jpg
方志宇的抽泣让病室里弥漫了悲伤,笔者的鼻子也阵阵发酸。婚后,喻银燕放弃“老板”不当,一心一意跟着方志宇共谋事业。“她的衣柜里没有一件衣服超过了300块,为我买衣服时,不管多贵都毫不吝惜。她总是安慰我,男人在外面本来就要注意体面。”

10.jpg
方志宇回忆着以前幸福生活的点点滴滴。经过几年的共同打拼,当事业上小有成就的方志宇终于开始打算买套房和一台车,好好和她享受小两口甜蜜的生活。 可谁知,灾难不期而至,饱受艰辛还来不及享受的妻子却要撒手人间了......

11.jpg
弥留之际的心愿:我要到香港去看看 在筹备器官捐献的同时,方志宇还在忙着帮助妻子完成另一个心愿:去香港转转。“以前在和他谈恋爱时,她无意透露有机会一起去香港转转,现在我想在他最后的尽头,带他去香港转转。”听到方志宇这样坚定,她幸福地笑了。
12.jpg
采访至此,我们除了感动还是感动,感动于这个大爱无痕的女子,感动于这对情深意长的夫妻。喻银燕,让我想到了黄花,黄花可食可药,黄花花开美丽芬香。可要采集黄花却只能是其含苞待放之时,喻银燕又何尝不是在含苞待放指际将身体献给了人间?
13.jpg
我祈祷:上苍能否开慧眼,让好人能留尘世间;我祈愿:大爱女子弥留之际的心愿终能了,别留遗憾去他乡......

14.jpg
15.jpg
发表于 2010-12-15 19: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感动,还是感动
发表于 2010-12-18 10: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人啊,这是命运的安排,我们只能祈祷
发表于 2010-12-18 12: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人长久 千里共婵娟[s:16]
发表于 2010-12-18 12:4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苍天无眼!命运总是捉弄人!好好的一个家庭就这样了,为什么得癌症的不是那些欺压老百姓、作威作福的贪官污吏?!!!!
发表于 2010-12-18 13: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动中。
发表于 2010-12-18 20: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人至深!!
发表于 2010-12-20 14: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哭。555。555
发表于 2010-12-25 22: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
发表于 2010-12-26 14: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凡人的伟大!致敬!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请大家牢记南瓜园网址 www.nan2008.com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南瓜园

GMT+8, 2024-12-19 07:58 , Processed in 0.118911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